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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路服务中心 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路服务中心公路日常养护沥青砼成品料项目 (项目编号:GSZC-2021-G-002)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路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路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507.17500万
招标时间:
2021-04-23至2021-04-24
地域: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路服务中心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路服务中心公路日常养护沥青砼成品料项目(项目编号:GSZC-2021-G-002)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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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路服务中心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路服务中心公路日常养护沥青砼成品料项目(项目编号:GSZC-2021-G-00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路服务中心公路日常养护沥青砼成品料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1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C-2021-G-002
项目名称: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路服务中心公路日常养护沥青砼成品料项目
预算金额:507.175万元
最高限价:507.17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40.99
140.99
沥青混合物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否
115.315
115.315
沥青混合物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否
250.87
250.87
沥青混合物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4月23日
到
2021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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