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供需双方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进口设备90天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投标(不接受国内自贸区注册企业);(2)若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非制造商直接授权的需提供制造商国内逐级代理商的有效授权书;(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无法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应提供最新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4)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必须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售后服务点人员配置及人员近三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7)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在必联网上完成注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C座17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领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C座171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