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玉溪市
业主 单位
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85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4-22至2021-04-23 地域:玉溪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易门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5-13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ECG-2021-09

项目名称:易门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850

最高限价(万元):85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响应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规定,并按要求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目录清单的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的环保产品实行优先采购。4.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2308:00至2021-04-28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5-1309:00(北京时间)

地点: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易门县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2幢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