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弘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管场所食品配送采购项目(NNZC2021-G3-270085-GXHS)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横县公安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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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816.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4-22至2021-04-22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监管场所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可自行在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hxzbw/)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3-270085-GXHS

项目名称:监管场所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监管场所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原材料包括: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奶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自行在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hxzbw/)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查询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可自行在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hxzbw/)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可自行在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hxzbw/)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基本事项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hxzbw/)

6、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横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7233567

(二)疫情防控期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以及《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要求,供应商可自行选择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递交方式

1)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并提供以下材料一份: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授权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每家供应商授权代表仅限1人参加,并严格按照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若因供应商授权代表不符合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要求而无法进入交易中心,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邮寄快递方式

1)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4号2-1栋4楼(广西弘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人应对邮寄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5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小时前送达。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足1.5小时的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是否能按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做任何保证。

4)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截标时间、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单独附上以下材料一份存入同一包裹内邮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6)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和收件人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4号2-1栋4楼(广西弘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件人:工,联系电话:18677622551。快递发出同时,请同时将快递单号等相应信息发送到邮箱gxhszbdl@163.com。

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截标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有效的电子邮箱:

3、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4、开标方式:

4.1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可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4.2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如有)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投标人授权代表(如有)、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3投标文件唱标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进行唱标报价,并将报价结果拍照后发送各投标人预留的邮箱。投标人授权代表(如有)、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唱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5.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5.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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