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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审判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525.12000万
招标时间:
2021-04-21至2021-04-21
地域: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审判辅助服务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委托,
厦门安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
[350213]AC[GK]2021002、
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审判辅助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审判辅助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11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50213]AC[GK]2021002
项目名称:
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审判辅助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512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5251200元
投标保证金: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80199-其他法律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
1(套)
否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关于购买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审判辅助服务服实施方案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46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福建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闽高法司〔2019〕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需要,制定我院购买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方案。一、购买服务内容(一)矛盾纠纷化解服务1.诉前辅助:包括协助诉前保全、诉前调解、诉前调查、委派调解等辅助性事项。2.诉中辅助:包括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事项。3.诉后辅助:包括信息核对、卷宗整理、移送、归档等事项。(二)司法审判辅助服务4.辅助立案:包括诉讼引导、办事分流、信息录入、咨询查询、材料收转等事项。5.缴退费:包括协助诉讼费、执行款收退缴服务。6.庭审辅助:包括庭前准备、协助庭审记录、证据交换。7.裁判文书及庭审直播公开上网辅助:包括文书上网处理、庭审公开操作等辅助事项。8.赃物清点保管处置辅助。9.司法拍卖、评估、鉴定辅助。10.司法统计:包括数据记录、搜集、汇总,协助建立司法统计台账等事项。11.档案整理:包括案件卷宗档案及人事档案的装订、加工整理、协助档案查阅、调取等事项。二、承接主体资格可以承接本项目的主体包括:(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二)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商事主体;(三)依法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机构;承接本项目组织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四)具备提供服务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五)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性质和质量要求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三、服务工作要求四、组织管理要求(一)服务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应当听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的安排和分配,在工作场所完成上述服务事项,遵守和维护工作秩序。(二)承接主体应当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签署保密协议,加强安全保密教育,保证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保密信息。如经发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有权终止相关购买服务采购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承接主体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有权监督检查,若发现问题有权向承接主体提出整改意见;承接主体应当在收到整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及配套管理制度正式回函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四)合同签订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将在每个服务周期届满后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标准详见绩效评价方式),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有权终止合同。五、绩效评价方式(一)绩效评价指标1.矛盾纠纷化解服务2.司法审判辅助服务(二)考核方法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审判辅助、后勤保障管理服务分别以100分为计算单位。考核分90分以上(含90分)得全额服务费,考核分低于90分、高于80分(含80分)扣每月服务费的5%,考核分低于80分、高于70分(含70分)扣每月服务费的10%,考核分低于70分扣每月服务费的15%。考核分年内总平均分累计两次不合格(70分以下)的,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善后事宜均由承接主体自行负责处置。六、购买方式和程序(一)项目总预算:525.12万元其中矛盾纠纷化解服务165万元(55万元/年),司法审判辅助服务360.12万元(120.04万元/年),(二)服务年限:3年
5251200
合同履行期限:
根据合同约定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信用厦门”查询描述: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厦门”警示警告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4-2109:10
至
2021-05-0623: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5-1114: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显示信息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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