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新建学校开班所需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四标段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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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781.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4-16至2021-04-16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项目概况

2020年新建学校开班所需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新财购-2020-2122、项目名称:2020年新建学校开班所需设施设备购置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7,81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财购-2020-212-04电子设备13030001303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四标段:电子设备(详见附件)
5.2质量保证期:四标段: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5.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交货(含安装调试)期: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通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7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5.8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方式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至评标开始前的期间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1年0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1年0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3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请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3、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解密等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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