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建设计划之富蕴县教育局电子督学、同步课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业主 单位
富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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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富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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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27.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4-14至2021-04-15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建设计划之富蕴县教育局电子督学、同步课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天泰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TJY-A2021025项目名称: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建设计划之富蕴县教育局电子督学、同步课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5270000最高限价(元):5270000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建设计划之富蕴县教育局电子督学、同步课堂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富蕴县教育局电子督学、同步课堂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必须是有提供招标公告中所采购设备货物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设备货物供货、运输、及售后的能力。(5)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天泰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购买售价(元):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