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厅2021-14电子护照制证设备全包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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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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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916.96500万 招标时间:2021-04-22至2021-04-22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1-14电子护照制证设备全包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F2021AF0408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1-14电子护照制证设备全包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169,6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1-14电子护照制证设备全包维保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169,65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广东省公安厅2021-14电子护照制证设备全包维保服务7,455,000(本)详见采购文件9,169,650.009,169,6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1-14电子护照制证设备全包维保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公安厅2021-14电子护照制证设备全包维保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10室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投标限价以单价限价为准。结算以实际消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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