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石槽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782.66000万 招标时间:2021-04-13至2021-04-14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北石槽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37号国侨宾馆53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_21_1517

项目名称:北石槽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782.6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82.66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顺义区北石槽镇全域范围,总面积约32.44平方公里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1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含)及以上资质;(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提供);(4)凡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37号国侨宾馆539室

方式:

1.网上关注项目:方式:潜在投标人需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http://1.202.146.42:8098/zfcg/project/login.do?systemId=8a8b80075948a5ce015948cd77300063)对项目进行关注,关注成功后至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网上关注过程中如有账号注册问题的可咨询北京市顺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文件费200元,以支付宝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07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7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关注成功的截图(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联合体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有)。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同时发布。

4.开标注意事项:

1)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进入递交投标文件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2)投标人不得委派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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