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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汝阳县小店镇高庄等5个村集体经济蔬菜大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汝阳县小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汝阳县小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547.46554万
招标时间:
2021-04-09至2021-04-12
地域: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2021年汝阳县小店镇高庄等5个村集体经济蔬菜大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1】045号
2、项目名称:2021年汝阳县小店镇高庄等5个村集体经济蔬菜大棚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474,655.36元
最高限价:5474655.3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汝阳工施招标(2021)0089号
2021年汝阳县小店镇高庄等5个村集体经济蔬菜大棚项目
5474655.36
5474655.3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地点:汝阳县小店镇境内
5.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5474655.36元;
5.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围挡、20个阳光大棚、20个温室大棚、泵房、机井及其配套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5.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财务报表);
3.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谈判。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信用记录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5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5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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