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9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除外)工程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9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另行通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方式:另行通知。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C、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3、具体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1、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4-13日17:00前登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市直0531-66603699、0531-68967010
CA服务电话:0532-85871505转815、18953276316、13306426531
3、公告时间: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3日
4、报名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3日
5、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