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阳光郡四期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海口市
业主 单位
海口大成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海口大成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701.4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4-08至2021-04-08 地域:海口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金隅·阳光郡四期电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海航·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3楼23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2021-025

项目名称:金隅·阳光郡四期电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1.4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1.4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sdzb2021-025

2、项目名称:金隅·阳光郡四期电梯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014000.00元

4、最高限价:7014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6、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付

7、配送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8、交付方式:免费送至用户指定地点

9、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如是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以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或授权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其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海航·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3楼2306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金隅·阳光郡期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海航·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3楼23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zb2021-025

项目名称:金隅·阳光郡四期电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14000.00元

最高限价:7014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付

配送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交付方式:免费送至用户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承诺函;3.3、投标人如是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以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或授权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其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3.7、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82021年04月14,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海航·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3楼2306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

售价: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4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

(1)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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