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10KV新建工程(新城乙三路路灯电源电缆通道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2021-0352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10KV新建工程(新城乙三路路灯电源电缆通道建设)
预算金额:225.18400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18400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10KV新建工程(新城乙三路路灯电源电缆通道建设)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21-036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10KV新建工程(新城乙三路路灯电源电缆通道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或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X2021-0352;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10KV新建工程(新城乙三路路灯电源电缆通道建设);3.项目地点: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采购预算:2251840.05元;5.采购范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10KV新建工程(新城乙三路路灯电源电缆通道建设);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7)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8)执行关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3.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将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1141447570@qq.com,联系人:姜涛,联系电话:0431-80663516,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现场购买: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6)被授权人身份证(7)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人代表可以以视频会议方式或现场出席方式参加开标会议,视频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软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会议,如未及时参加会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