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0月-2021年3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时间:2021年04月06日至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现代农业示范区电商园三楼(梅州市梓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4月27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现代农业示范区电商园三楼(梅州市梓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时提供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自行前往购买】
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