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江苏某部物资采购站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江苏某部物资采购站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24.98520万 招标时间:2021-04-02至2021-04-06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11-F1006

项目名称: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

预算金额:208.3284万元/年;三年合计624.9852万元

最高限价:208.3284万元/年;三年合计624.9852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预算

金额

服务需求标准

服务

起止期

1

营区物业服务

3

208.3284万元/年三年合计624.9852万元

详见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时间。

说明

1.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须对所有服务项目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项目服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每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4.物业人员的配备至少22人,可根据营区的实际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及区域的变化进行相应增加。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物业招标服务3年,合同每年一签,如物业服务企业一年有两个季度考核低于60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黑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指定专人自备U盘,现场拷贝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查验后退回)及按顺序装订成册且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售予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2、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方式:200元(现金),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出售日期: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08:45—11:20,13:45—17:00)(北京时间);

3)采购文件出售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3、投标人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025-58760217

四、投标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20214279时1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4279时30分。

3、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2、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现场踏勘方式为集中组织,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参加现场踏勘申请表》。

3、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交纳肆万元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须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招标人账户内,未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银行转账附言:2021-JW11-F1006营区物业服务。

开户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801014210003230

4、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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