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2023年)长春净月开发区园林绿化养护第三方监管考评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与红梅街交汇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2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XZB2021-53
项目名称:(2021年-2023年)长春净月开发区园林绿化养护第三方监管考评服务
预算金额:113.4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4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JLJXZB2021-532.项目名称:(2021年-2023年)长春净月开发区园林绿化养护第三方监管考评服务。3.采购预算:113.4000万元/年。4.项目地点:净月开发区范围内。5.采购需求:第三方监管考评服务机构通过数字化软件平台完成对净月开发区内的园林绿化养护的监管服务。绿化维护、养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街路、绿地、公园的监管内容包括所有绿化养护的监管,栽植、补植、修剪、枯死缺树、杂草、园林植物保护、病虫害管理、裸露地面、非法侵占绿地、私牵乱挂、设施维护监管等。(2)公园管理的监管包括但不限于绿植管理(同街路绿地管理内容)、垃圾管理、人为侵害(不文明游园行为)、设施清洁、公厕及管理服务用房管理、垃圾箱标识标牌等设施管理、乱涂乱画、乱堆乱放、施工现场管理、商服管理、服务管理、设施维护等园务管理的监管内容。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095天)。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须以工程监理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095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计算机软件开发管理平台,熟悉绿化养护及维护的相关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3)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7)项目管理团队专业配备合理,成员数量不少于9人(其中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至少1人,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至少1人,平台维护人员至少2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与红梅街交汇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21室
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