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近六个月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鲜章)及近六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5>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网页打印件(打印时间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及其法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受贿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