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网络信息化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长春市
业主 单位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1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3-08至2021-03-08 地域:长春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网络信息化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1-0301

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网络信息化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网络信息化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网络信息化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预算、服务周期及付款:

项目

编号

采购内容

采购

总价(元)

服务周期

付款方式

JLFL2021-0301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现有的网络信息化设备(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数据库、存储及虚拟化平台等)设施提供硬件维保服务、系统软件维保服务及专业工程师驻场服务等一系列信息化维保服务。

1100000.00

二年

按合同约定付款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5日,每日8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到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5、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6、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5日,每日8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13时3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七、投标保证金:20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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