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QZCWT2021-002(2021ZHYX0413)
项目名称:2021年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148.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1年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1年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项目已由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BQZCWT2021-002号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2021年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投标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QZCWT2021-002(2021ZHYX0413);项目名称:2021年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项目;预算金额:148万元;最高限价:148万元;采购需求:拍摄及新媒体全部工作;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投标报名处;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售价:5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5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新区政务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五、公告期限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