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021年区政务网互联网统一出口年费分包一项目、2021年区政务网互联网统一出口年费分包二项目和2021年区政务网互联网统一出口年费分包三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2021年区政务网互联网统一出口年费分包一项目、2021年区政务网互联网统一出口年费分包二项目和2021年区政务网互联网统一出口年费分包三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备注:请参与2021年区政务网互联网统一出口年费分包一项目、2021年区政务网互联网统一出口年费分包二项目和2021年区政务网互联网统一出口年费分包三项目的投标人分别报名并下载以上3个项目的招标文件。
2021年05月1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