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营销推广及场景建设监测分析系统项目
二、采购期限
2020年8月15至2021年8月14日,具体以协议签订的服务期限为准。
三、采购内容
营销推广及场景建设监测分析系统应利用大数据平台已有的各类数据,进行传统交易数据、云闪付交易数据、二维码交易数据等的整合处理,实现对重点业务场景建设多维度统计分析,监测各项营销推广活动的相关指标,及时了解营销活动取得的成效,为新疆分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满足新疆分公司相关岗位日常报表统计的需求,实现总公司下达的KPI指标分解和达成情况追踪,针对MCC、机构、二级地市、违规商户等维度进行交易异常情况的监测,并实现通过U聊向管理人员推送新疆银联各业务板块交易情况总览信息。
四、合格供应商资质
(1)注册资本或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在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须具备相应开发能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要求的服务。
(3)须承诺在近2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
(一)从即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19时前接受供应商报名。
(二)供应商向采购联系人邮箱发送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2)上述材料均须在复印件首页加盖公章(跨页须加盖骑缝章),扫描成PDF文件并以公司名+材料名命名,发送至采购人联系邮箱。
(3)邮件标题格式为公司名称+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报名材料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发放磋商文件。
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或报名未经审核通过,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磋商。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组织磋商时间:2020年7月24日19时前。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按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磋商。
七、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金融大厦14楼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