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自然资源局龙川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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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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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845.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4-15至2021-04-15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龙川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新城区永福东路天骏豪庭D栋118号商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L-HY2021ZC-0131

项目名称:龙川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龙川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4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单价最高限价(元)1-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8,450,000.006989.2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简要服务要求:对锚杆(索)进行抗拔承载力检测,验证锚杆(索)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龙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前完成,具备成果验收工作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川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范围须同时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提供资质证书)6.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附表认证范围须函括地基和基础等相关内容。(提供认证证书)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10.成功报名的供应商。(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缴费凭证或回执)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城区永福东路天骏豪庭D栋118号商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0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城区永福东路天骏豪庭D栋118号商铺会议室(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供应商提供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至河源市新城区永福东路天骏豪庭D栋118号商铺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
    1.提交《投标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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