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三维实景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709.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4-09至2021-04-09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象山县三维实景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系统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ZJ-XS2021-003

项目名称:象山县三维实景数据库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709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象山县三维实景数据库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象山县全域范围内的高精度三维实景数据采集1项,三维实景地理信息平台建设1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服务期限为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底。2021年年底前须基本完成高精度地表模型数据库建设和城市级三维实景数据库建设,最迟于2022年2月底前提交经省级法定质检机构检检合格的高精度地表模型数据库建设和城市级三维实景数据库最终成果。2022年对三维实景数据采集进行收尾,并开展地下空间和水下建模试点,完成平台二次开发和部署。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须同时具有:①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航空摄影(包含一般航摄、无人飞行器航摄专业子项)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②摄影测量与遥感(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专业子项)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系统

方式:1、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23时59分前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bidding.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4楼2号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5、有关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86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立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22073

质疑联系人:徐立巍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2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传真:0574-65773759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军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73759

质疑联系人:郑菊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737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

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三维实景数据采集采购招标文件(4.9定稿).doc

    5.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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