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1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3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1-313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1年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6.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一包: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一套49万元;二包:二路低本底α、β测量系统一套29万元;三包:综合数字测井系统一套45万元;四包:土壤pH&氧化还原监测系统一套63万元;五包:探地雷达一套90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一包: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采购项目;二包: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二路低本底α、β测量系统项目;三包: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综合数字测井系统项目;四包: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土壤pH&氧化还原监测系统项目;五包: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探地雷达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日内交货,进口设备60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0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3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