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350100]FJKT[DY]2020001
2、项目名称:2020年省委省政府工作检查期间《福建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1 | 1-1新闻服务1版210000否 | 210000 | 42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2020年省委省政府工作检查期间《福建日报》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 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针对“a4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 | 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7-20
18:00;报名截止时间:2020-07-23 18:0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0-07-24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0-07-24 15:00,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