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教练机系统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公告 2021-07-07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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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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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47.1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4-08至2021-04-08 地域:长春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无人教练机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JYBZ-W1002

项目名称:无人教练机系统

预算金额:347.1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7.1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最高控制价

无人教练机系统

机体布局:后推桨、防擦尾、舵面裕度设计等。

1套

签定合同后20个月(最后6个月为人员培训、设备交付试验及系统验收时间),最终交付地点为买方指定机场,需进行至少10个指定科目的实际飞行验证(总时间应不少于30小时)后交付。

招标人指定地点。

347.1万元

说明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软件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20个月(最后6个月为人员培训、设备交付试验及系统验收时间),最终交付地点为买方指定机场,需进行至少10个指定科目的实际飞行验证(总时间应不少于30小时)后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https://www.plap.cn/”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方式: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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