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资格后审:合格制 2.1 应答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经营范围:应答方须具备广告设计、物料制作、活动执行、影视策划等相关经营范围许可(具备以上经营范围之一) ,对于营业执照上未显示经营范围相关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2.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4 活动策划执行业绩要求:需具有线下活动项目(指产品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主题竞技竞赛、连锁卖场主题活动策划与布置、市级及以上规格的主题论坛或活动、展会、产品推介会等)的策划、执行及活动所需的物料制作的项目经验, 201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同类项目服务的经验,合同累计金额要求不低于200万元,要求:①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至少有一个不低于50万元方计入评审。 ②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及相应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以合同金额金额作为判定依据,若为框架合同,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附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累计金额为准。③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 2.5 信誉要求:应答方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出现投标/应答文件中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