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01包: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供货;02包: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03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六)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七)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6日至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谈判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电汇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谈判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谈判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hanghe@sstc20.com,邮件主题注明“招标编号_文件购买”: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如购买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含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6.《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9.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0.《投标人联系信息表》(格式见附件)word文件及扫描件,以便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11.《投标人开票信息表》(格式见附件)word文件及盖章扫描件,若疫情期间盖章不便可后补;12.请将标书款的汇款单复印件发至指定邮箱,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包号。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供应商能及时获取谈判文件,请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请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
2.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4.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95760328000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