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公益广告宣传(二次)

业主 单位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8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6-29至2023-07-06 地域:鄂尔多斯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ZCDS-G-F-230008.1.2.3.4B1

  项目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公益广告宣传(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街路两侧立式宣传载体):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广告宣传服务服务1(批)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合同包2(街路两侧灯杆旗):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广告宣传服务服务1(批)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合同包3(街路两侧空中立体宣传载体):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广告宣传服务服务1(批)详见采购文件1,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合同包4(街路两侧灯箱宣传载体):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4-1广告宣传服务服务1(批)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9日 至 2023年07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胜区分中心开标一室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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