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形象及主题宣传片制作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7-03 长春市
业主 单位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9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7-03至2023-07-07 地域:长春市 类型:视频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3-037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形象及主题宣传片制作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至 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形象及主题宣传片制作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形象及主题宣传片制作单位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23-037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3-037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形象及主题宣传片制作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采购需求

预算(元)

XQZC2023-037-1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形象及主题宣传片制作单位采购项目1包

长春新区招商宣传片制作

700000元

XQZC2023-037-2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形象及主题宣传片制作单位采购项目2包

长春新区形象宣传片制作

200000元

  服务地点:长春新区。

  质量标准: 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兼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近三年(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年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具有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在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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