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湛江市短信预约接种、宣传与验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8-03 湛江市
业主 单位
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1.8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8-03至2023-08-10 地域:湛江市 类型:网络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3-15839

  项目名称:2024年湛江市短信预约接种、宣传与验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8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8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统筹实施全市预防接种门诊新生儿和适龄人群建档、预约接种、科普知识宣传等短信提醒与验证码发送,我中心拟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发送短信。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含税)

成交供应商人数量

备注

1

2024年湛江市短信预约接种、宣传与验证服务项目

1项

¥618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壹万捌千陆佰元整)

1家


  注:报价人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服务结束以预算额度用完时间为止。

  交付使用地点:广东省湛江市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服务结束以预算额度用完时间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独立于采购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总公司取得的资质证书、人员资质、业绩等对分公司同等有效。

  3.3采购人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4不同的报价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报价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2)彼此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3.5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湛江市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处或“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

  方式:线下现场购买或线上平台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市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市经开区乐山路35号湛江银隆广场A座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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