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HDFTJ-F1002
项目名称:某单位宣传片拍摄及制作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类别及名称 | 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地点 | 拍摄制作周期 |
1 | 宣传片拍摄及制作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项 | 1 | 广东省汕头市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线下发售: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