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视频制作项目和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2023-09-11 上海
业主 单位
上海某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上海某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9.5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9-11至2023-09-15 地域:上海 类型:视频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HCZ-F1004

  项目名称:宣传视频制作项目和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

时间

服务地点

备注

1

宣传视频制作项目

为我部拍摄制作单位建设录像片,并有配套安装显示展示设备。

1

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完成脚本编制、设计、制作及验收。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说明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9.5万元。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完成脚本编制、设计、制作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近六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6.供应商2020-2022年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附审计公司营业执照;

  7.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证明。申领方式:线下发售。投标人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