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9-12 宁夏
业主 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26.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9-12至2023-09-18 地域:宁夏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003163

  项目编号: QYZB(CG)-2023-035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话筒设备1详见招标文件242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1详见招标文件198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2详见招标文件85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2详见招标文件172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其他电视设备21详见招标文件252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交换设备1详见招标文件968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21详见招标文件54075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1详见招标文件158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21详见招标文件1365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其他安装1详见招标文件12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1详见招标文件105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防火墙1详见招标文件2527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宣传与监管调度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视频会议控制台1详见招标文件269700.00
数量合计:75预算合计:126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是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11 18:21:03 至 2023-09-1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07 10: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并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 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使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可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查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手册。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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