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文创宣传用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9-22 东莞市
业主 单位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09-22至2023-10-07 地域:东莞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D230806A

  项目名称:工伤预防文创宣传用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

工伤预防文创宣传用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人民币3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下列任意一项材料:1)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2)财务报表;3)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事业单位财务报表5)商业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6)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④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⑥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招标文件附件《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供应商凭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到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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