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JHDBJ-F1006
项目名称:宣传片制作
预算金额:2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宣传片制作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北京市房山区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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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质证书(①已经通过审查待发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查的相关证明;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②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