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宣传)片

招标公告 2023-10-08 甘肃
业主 单位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5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10-08至2023-10-12 地域:甘肃 类型:视频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fcg01770

  项目名称:202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宣传)片

  预算金额:150.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0(万元)

  采购需求:为推动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解决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展现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在全省组织开展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宣传)片拍摄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 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及财政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提供由第三方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0-08至2023-10-12,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标书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10-31 10:0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雁兴路68号)网络开标直播二厅第四坐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若有澄清或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严格按文件规定完成各阶段的投标工作。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认真配合完成本次招标工作。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3.本项目仅以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供应商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开标,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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