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3-10-20 中山市
业主 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43.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10-20至2023-10-26 地域:中山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2023055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93,43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宣传物料设计和制作、示范街宣传载体翻新、系列宣传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户外媒体广告宣传):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3,43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公共公益宣传服务宣传物料设计和制作、示范街宣传载体翻新、系列宣传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户外媒体广告宣传1(项)详见采购文件1,493,43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的,以先到者为期限。

  合同包2(公益广告制作和播放、新媒体运营和推广、验收汇报片制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公共公益宣传服务公益广告制作和播放、新媒体运营和推广、验收汇报片制作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的,以先到者为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宣传物料设计和制作、示范街宣传载体翻新、系列宣传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户外媒体广告宣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公益广告制作和播放、新媒体运营和推广、验收汇报片制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0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远程开标操作指南(供应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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