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X-20231014001
项目名称:杭州海关全面提升影视化宣传能力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领取表打包发至邮箱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采购文件中明文限制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