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就有佛山造”产业IP宣传推广

招标公告 2023-11-21 广东
业主 单位
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42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3-11-21至2023-11-28 地域:广东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3FS01ZC84

  项目名称:“有家就有佛山造”产业IP宣传推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有家就有佛山造”产业IP宣传推广):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有家就有佛山造”产业IP宣传推广1(项)详见采购文件4,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 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 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电子版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电子版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电子版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有家就有佛山造”产业IP宣传推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有家就有佛山造”产业IP宣传推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须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的获取方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5.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6.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7.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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