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ZK[DY]2023004(招标文件编号:[350001]ZK[DY]2023004)
二、项目名称:2023年“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协办院团日常宣传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 | 2023年度文明旅游安全出行日常宣传活动执行项目(一) | 深入学校、单位、社区等进行常态化宣传活动 | 1.全年组织志愿者宣传活动10场次。深入学校、单位、社区等进行常态化宣传活动。
2.全年剧院户外LED文明旅游宣传素材滚动播放200天。 3.全年投放剧院内电子LED宣传竖屏文明旅游宣传平面内容200天 4.宣传平面设计投放,不低于4份。
5.《芳华剧汇》栏目视频植入、《尹语》内刊、数字芳华全年宣传文明旅游内容。 6.宣传海报,包括含沿白马河风光带的宣传灯箱、易拉宝等,不低于12张。
7.创作符合文明旅游宣传的越剧节目一个,时间不低于5分钟。 8.投放芳华越剧院官方公众号,抖音视频号,B站及小红书网站发布不低于20篇宣传图文。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日 | 服务完成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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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 | 2023年度文明旅游安全出行日常宣传活动执行项目(二) | 深入学校、单位、社区等进行常态化宣传活动 | 1.全年组织志愿者宣传活动10场次。深入学校、单位、社区等进行常态化宣传活动。
2.设计制作展架不低于4份。 3.全年剧院户外LED文明旅游宣传素材滚动播放200天。
4.利用白马北路沿街广告灯箱制作灯箱海报进行定点展示宣传,宣传天数不少于200天;
5.投放福建人艺官方微信订阅号、微信视屏号、微博、小红书、抖音等线上平台,对“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宣传素材与信息进行推送宣传全年不低于20篇图文。
6.新创一部关于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主题小品节目,不低于5分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日 | 服务完成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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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 | 2023年度文明旅游安全出行日常宣传活动执行项目(三) | 深入学校、单位、社区等进行常态化宣传活动 | 1.全年组织志愿者宣传活动15场次。深入学校、单位、社区等进行常态化宣传活动。
2.设计制作展架不低于4份。 3.全年剧院户外LED文明旅游宣传素材滚动播放200天。
4.投放省实验闽剧院官方微信订阅号,对“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宣传素材与信息进行推送宣传全年不低于30篇图文。
5.新创一部关于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闽剧节目,不低于5分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服务完成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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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红、 杨国华、吴丽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费每个合同包按3000元收取。(2)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全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3)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8111
3010 1280 0279 30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经审查,各家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