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公路工程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项目

招标公告 2024-01-22 宁夏
业主 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983.00000万 招标时间:2024-01-22至2024-01-29 地域:宁夏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0056

  项目编号: NXHC-2023-12/ZC-01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公路工程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 1983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983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一标段档案数字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1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软件开发等。2308000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及附件。
二标段档案数字化加工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公路工程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8710000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及附件。
三标段档案数字化加工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公路工程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8820000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及附件。
数量合计:3预算合计:19838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合同签署之日起,硬件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软件交付使用时间合同中约定;二、三标段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 (2)《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 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在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6)本项目一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二、三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数字化加工实施能力,且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及以上资质。 注:(2)(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1-22 12:21:03 至 2024-01-2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2-2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CA 锁办理地点: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同一栋楼的瑞银财富中心 B 座(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 4009980000 进行咨询。)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网上开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投标无效。 签到、解密工作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40 分钟内,通过登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签到,未签到成功的投标无效。

  (2)签到成功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完成解密工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时间30分钟)完成解密工作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进行签到和解密工作时,应使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锁,否则可能导致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方可进行解密阶段,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

  (5)关于“不见面开标”的问题,各投标人请致电, 或提前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获得帮助。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如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投标。

  5.本项目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获得综合排名第一时,只能获取前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当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获得综合排名第一时,将按标段顺序,获得顺序靠前标段的中标资格,已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获得中标资格,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由其他被推荐的投标人按排名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6.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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