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CG2024-0119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宣传用品定点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宣传用品供应单位5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
(5)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含)。
(6)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覆盖采购内容。
(7)投标人直接缴纳社保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连续12个月的参保人数不少于5人。
(8)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证明(自有办公场所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为准;租赁办公场所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复印件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1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者存在采购人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采购人处禁止参加其采购活动的期限以内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2)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今的纳税申报证明材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按月提供;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提供。注:提供材料时只需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可。),开业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开业之日起至今的材料。
(13)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员工与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员工及直系亲属无关联关系的声明。
(14)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的声明。
(15)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案例(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案例,以提供合同为准)。
(16)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至
2024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5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A座33层)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资格要求做任何审查)。
方式:现场获取方式: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下述报名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至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5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A座33层)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资格要求做任何审查)。报名材料包括:
1、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2022年至今的纳税申报证明材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按月提供;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提供。注:提供材料时只需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可。),开业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开业之日起至今的材料;
3、所属员工与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员工及直系亲属无关联关系的声明;
4、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的声明;
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6、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案例(以提供合同为准)。
7、投标人直接缴纳社保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连续12个月的参保人数不少于5人的证明材料。
8、办公场所证明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A区15号星海国际金融中心A座3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实际中标人数量根据最终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确定。最终有效投标人数量6家≤X<15>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9677.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