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南沙自贸片区视频补点项目到期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4-03-05 广州市
业主 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707.00000万 招标时间:2024-03-05至2024-03-24 地域:广州市 类型:视频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4-0315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南沙自贸片区视频补点项目到期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77,387.4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南沙自贸片区视频补点项目到期租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77,387.47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南沙自贸片区视频补点项目到期租赁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7,077,387.4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体服务周期分为项目租赁准备期、试运行期和3年的租赁服务期。1、项目租赁准备期包括实施阶段6个月; 2、试运行期3个月,试运行结束进行试运行阶段验收; 3、租赁期自项目通过试运行阶段验收之次日开始,租赁期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南沙自贸片区视频补点项目到期租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南沙自贸片区视频补点项目到期租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4日 至 2024年03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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