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QS-B-2024042
项目名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新媒体传播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46.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 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新媒体传播推广项目 | 46.20 | 1 |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甲方指定服务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无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3.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4
投标人不得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未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3.3.5
投标人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主体单位的项目承接授权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西城区菜市口南大街儒福里40号南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全屏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主体单位的项目承接授权函;(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模板可自行下载范本中格式使用(查找路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中任一范本中模板格式均可使用。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百量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西城区菜市口南大街儒福里40号南一楼一层开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供应商参加开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