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58241
项目名称:辽宁好粮油高铁补充宣传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16,000.00
最高限价(元):2,016,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发布,具体以实际上刊时间为准。高铁列车自广告正式投放之日起180天,(为列车在线上运行时间,列车检修或因其他原因未能上线行驶,须将广告发布期限顺延);沈阳北站、沈阳站出站通道内广告灯箱自广告正式投放之日起180天(因广告灯箱检修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投放,须将广告发布期限顺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1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