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东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服务采购(02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2024-06-13 湖北
业主 单位
巴东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巴东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巴东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巴东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95.00000万 招标时间:2024-06-13至2024-06-18 地域:湖北 类型:网络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8a8481728eeb8925018f4b989d2b3b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2024年巴东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服务采购(02包)第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95.0(万元)

  6、最高限价:95.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宣传营销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提供媒体宣传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与采购人在合同中明确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包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不允许中标后分包;(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或持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执证单位下发的授权书(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2.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

  2.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2.3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图区域进入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进入巴东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到我县商业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2.4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3.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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