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350101]hzzb[DY]2024001
2、项目名称:2024年度《法眼》节目制作及融媒体宣传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2024年度法眼节目制作 及融媒体宣传):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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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6010000-新闻服务 | 2024年度法眼节目制作
及融媒体宣传 | 1(项) | 否 | 该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一、策划政法主题系列报道 每个主题3期,共12期专题节目,每期时长约3分钟。 二、抖音短视频策划制作运营 策划制作200条抖音短视频,每条时长15秒—60秒。
三、日常节目宣传 共计200条新闻视频,每条时长1-3分钟。 四、活动留资
负责市委政法委主办活动和政法系统重大活动视频留资,为制作汇报片、宣传片积累视频素材。 | 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06-22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7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06-28
15: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06-28 15:00:0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