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QZCWT2024-0010
项目名称:2024年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
预算金额: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已由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BQZCWT2024-0010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QZCWT2024-0010
项目名称:2024年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
预算金额:1350000元。
采购需求: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质量标准: 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近三年(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年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企业具有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具有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潜在的投标人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审核后代理机构发送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鲜章)扫描PDF版回传,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登记。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回传造成未成功登记,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