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看‘圳’兴·央媒组团走进深圳对口地区主题采风”宣传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4-07-16 深圳市
业主 单位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5.20000万 招标时间:2024-07-16至2024-07-22 地域:深圳市 类型:网络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43-456OTC2408407

  项目名称:“四季看‘圳’兴·央媒组团走进深圳对口地区主题采风”宣传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备注

“四季看‘圳’兴·央媒组团走进深圳对口地区主题采风”宣传服务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招标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方式:面售(或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6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4年7月22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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